文山市历史悠久,民族文化源远流长。长期以来,各民族兄弟和睦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创造了各自多姿多彩,既有共性,又具自身特点的民族文学、民间艺术、民族音乐舞蹈和民族风情等民族传统文化,其中以壮、苗、彝民族文化最具有代表性。

    壮 族

    (一)壮族。文山市壮族,包括自称布傣、布岱的土支系和自称布侬的侬支系。布傣、布岱,先祖是今文山市地域在两汉以前散居着的百越族群中的“鸠僚”。据其叙史长诗《考当归》说,其祖先是云南南诏时因征战返乡迷路而落藉于此。经长期演变,按其服饰分为平头(布岱)、褡头(布傣)2种,虽然服饰不同但语言相近,风俗习惯相同。壮族多数沿水而居,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壮族属汉藏语系壮侗语壮傣语支。壮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作了大量内容丰富的民间传说故事、诗歌、谚语、民歌等民间文学,有《布洛朵》、《古歌》、《开天辟地》、《谷种的来历》、《三七姑娘传说》、《神捏泥做人》、《兄妹造人烟》、《千变万化》等,主要反映古代壮族先民对自然现象的朴素认识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壮族诗歌多有叙事诗、抒情诗,主要运用赋、比、兴手法,前句铺陈、后句兴起。民族歌种类有古歌、生产歌、酒歌、情歌,篇幅短,包容量大,内容广,使用的场合较多,形式较灵活,包括婚辞、丧辞等。壮族艺术含有土戏、舞蹈、工艺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乐西土戏等。乐西土戏流行于德厚镇乐西村,清光绪年间,有“追召土”、“荣考吭”、“咙哩”、“咙阿西”4个唱腔;表演讲究眼法和手法的运用,借此双方交流思想,传达感情。壮族能歌善舞,舞蹈源远流长,比较著名的有草人舞、纸马舞。传统工艺主要有壮锦、银饰、雕刻等。唐、宋时期,壮族妇女编织的工艺奇葩—壮锦,被列为我国四大名锦之一。织锦以自纺的精细纱线为经、各色丝线为纬编织成水纹、花纹、草纹、动物等图案,可做床单、被面、桌面、背带等装饰。刺绣包括扣、刺、挑、镂等手工艺,绝大多数女孩从10岁起开始学绣花鞋、围腰、头巾、枕头套、背带面、小孩帽等。绣上草、鸟、虫、鱼、蝴蝶恋花等五彩缤纷的刺绣图案,寓意深刻,形象生动。银饰是壮族妇女最喜爱的装饰品。壮族制作银饰历史悠久,市内壮族聚居地都有民间银饰加工坊,壮族妇女佩带的手镯、项链、耳环、项圈、发钗等银饰品,大部分都出自壮族银匠之手。壮族的雕刻工艺源远流长,神桌、家橱、花窗、楼椽等雕刻都出自壮族工匠之手。壮族的特色食品有粽粑、花糯米饭、三七炖肉、三七炖鸡等三七菜谱系列,其传统节日有春节、小年节(农历二月初一)、壮族“三月三”节、六月二十四红饭节、农历八月九尝新米节、十月初一牛王节等。

    苗 族

    (二)苗族。文山市苗族的祖先是距今5000多年前,黄河下游一带生活的一个部落联盟,被叫“九黎”,其首领是蚩尤。因与黄帝为首领的部落发生冲突,被其打败,九黎部落举行了大规模的迁徙,随后迁到了长江中下游、湘、贵,最后定居文山,是一个跨国而居的民族。现今居住在市境内的苗族分为四大支系:“蒙豆”、“蒙施”、“蒙抓”、“蒙巴”。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川黔滇方言。苗族文字是1957年经原中央民委批准试验推行的苗文方案。1982年,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对方案进行了修订,继而编印教材在苗族群众中推广运用。1995年,文山市以奈黑小学被省民语委作为苗文试点学校推广。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苗族人民在自己的劳动、生活斗争中创造了丰富多彩、光辉灿烂的民族传统文化,主要体现为:民间文学、民族艺术、饮食、节庆等。苗族民间文学主要有散文体式的神话和传说、韵文体式的唱调、曲艺,以及谚语和谜语等。苗族民间流传着许多古老而神奇的神话故事,其中有创世神话、人类起源神话、洪水神话、射日射月神话、事物起源神话等。传说在苗族民间故事中占有重要份量,这些传说紧紧围绕苗族的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和苗族地区的山川景物等展开,现有比较丰富的文化内容,更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苗族的民间故事容量最大,最能反映苗族生产生活现状。苗族民族歌的篇幅短,但容量大、内容广,使用的场合较多,形式较灵活,包括婚辞、丧辞等。苗族曲艺曲种目前已经鉴定的主要有四种:即“然更”(rangxghenx)、“腊叭”(laxbat)、“洛抓”(lolndrual)、“洛啦”(lolluas)。苗族艺术丰富多彩,包括乐器、工艺、服饰、民居等。苗族的乐器有芦笙、横箫、直箫等。芦笙是苗族的主要乐器之一,是苗族文化的符号和象征,是表达苗族人民思想感情的纽带,是苗族人民向上的精神支柱。苗族的工艺主要有刺绣和蜡染等。苗族姑娘心灵手巧,刺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苗绣图形主要是规则的几何图案,讲究对称美、充实美、艳丽美。蜡染是苗族传统印染工艺之一,苗族蜡染一般是在布上画上图案,放在水缸中浸泡,再捞出来漂洗,这样绘画时着蜡的地方因染料无法附着而成为白色,原先空白的地方则被染色,因此图案更加精美。自改革开放以来,苗族服装不仅在当地市场上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畅销海外。苗族的服饰均为上着传统的子妹领式的上衣,下穿色彩艳丽的百褶裙。苗族饮食主要是玉米、大米,另外还有荞麦等杂粮。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苗族创造了丰富独特的苗家风味食品,其中主要有:玉米饭、荞疙瘩饭、糯米粑、火烧狗、炒鸡生、豆腐连渣捞等。苗族有自己的传统节日,其中主要有春节、花山节、祭龙、清明节、端午节等,其中最为隆重的节日是花山节,一般在农历正月初三举行,历时5天。近年来,随着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花山节一般会延续到正月十六。花山场上,苗族小伙吹奏芦笙,边唱边跳,苗族姑娘则摆动百褶裙随曲跳起舞来,他们相互对唱山歌,倾吐爱意。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新时期,花山节不仅是苗族群众的节日,其他民族也积极融入,共同参与这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斗牛、斗鸡、武术等,场面热闹非凡。

    彝 族

    (三)彝族。彝族包括仆拉、倮倮二大支系,各大支系都有分支,共7个小宗支系。相对集中分布在东山、柳井、秉烈、坝心4个彝族乡和追栗街镇。全市其它乡镇均有分布,多数村落聚族而居于境内的山区和半山区,均为南诏大理国时期从今楚雄等地迁入文山市。彝族保存和使用完整的语言,有自己的古文字和国家新规范的文字,有自己口头流传的民间文学,包括民间故事、韵文体诗歌。如:《八寨王的故事》、《智斗土司》、《杨雄山的传说》、《铜鼓舞的传说》等。彝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唱民歌是彝族人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形式丰富多彩,韵律美妙动听,包括有爱情、习俗、生产、劳作、劝善等几类。乐器有唢呐、弦子、三眼土洞箫、六眼巴乌等。弦子舞、竹竿舞是本地区彝族人民群众性的属自娱自乐的舞蹈,还有唢呐舞、霸王鞭、神灯舞等,其特点是热情欢快。彝族民居多选朝阳背风地址,建寨一般有几十户多则上百户。一房三间、中为堂房、左右卧室、上层堆粮食,结构有土库房、土木、砖木等,最具特色的是土库房,其材料均为泥土,具有二层、三层院落。彝族人民热情好客、真诚豪爽,常以大块肉、大碗酒敬客,并有优美动听的祝酒歌。彝族服饰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妇女多包花帕子,上身穿襟衣,下身宽长裤,胸系围腰,脖戴银链,腰系小背带,脚穿大花鞋。自称昨科的妇女头部以大小篾圈套于顶裹长发于顶部,平时长发拖于后背,近现代改为梳辫,用白色手巾做包头帕,有的青年用白色,壮年、老年用黑色。男性服饰随着社会潮流改为现代服装。彝族人民崇敬虎、龙、鹰和竹等动植物。节庆共有10余个,其中以春节、火把节占首位,从正月开始到腊月都有祭祀。火把节是彝族的隆重节日。男女老少都穿上节日盛装,聚集到指定场地,斗牛赛马、赛歌舞;晚上举着点燃的火把,男女互相追逐嬉戏,以表示亲切和吉祥,也表示用火焰烧去相互身上的邪魔,通宵达旦。

    (四)傣族。明清时期,西双版纳“茫峦”为避战乱、灾祸或谋生入文山,定居于有水源的半山区王弄安南长官司地,以后逐渐迁至盘龙河谷及其支流沿岸。文山市傣族自称布傣,也称摆依,今仍有“摆依寨”村名,全市共有15个村寨居住着傣族,其中聚居的有2个村寨,杂居的有13个村寨,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支—傣语方言(旱傣)。傣族古装皆青衣帕,男服长领青衣裤,女头布缝高髻,加帕其上,以五色线缀之,结絮为饰,服短衣桶裙,红绿镶边。今男女服装均随俗变化,与汉族大体相同。傣族主食大米,有喜吃糯食的传统,常吃糯米饭或汤圆,祭献神灵祖先都要加汤圆,招待客人常煮糯米汤圆。常舂糯米糍粑,亲朋来往礼品中常送糯米糍粑。住房多建于山麓,靠山面水,向阳背风,不占好田又防洪。傣族与汉、壮族接触较多,相互影响,除保留着一些传统的民族风俗,又互相渗透融合。傣族节日以“红饭节”最隆重,傣语称“敬库”,又称“火把节”。正日子是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节日的前一天,通知出嫁在外的女儿和在外工作的儿女回村过节。这一天,全村杀1头猪和1头牛分肉到户,各户杀鸡,做丰盛的菜饭,采有香味可食可泡成红色的植物染糯米饭,先在大门外祭献民族英雄,后在家内献祖宗。全家并邀请来宾同食共饮。晚餐后,青少年打着火把从寨内玩耍到田头地角,同时走村串寨,欢聚对歌,直到天亮。傣族一夫一妻,男方相中女方,不论情投意合或父母包办,男方都要请一男一女作双媒搭桥,传递信息。经媒人引线,双方约定时间见面,互送见面礼。定亲称“吃小酒”。结婚称“办大酒”,一般三天。第四天“回门”,新婚夫妇回岳父母家拜祖先、父母、长辈,之后新娘住娘家一二年回夫家定居。傣族丧葬需死者长子在村内请鬼帮忙,通知外村亲友。孝子轮流守灵,妇女哀痛哭灵。下葬后,死者生前所用器皿要悬于墓侧,意为仍继续留给死者灵魂使用,不收回。

    回 族

    (五)回族。明末清初,文山地区开始有回人的足迹,经过数百年更迭,风雨变幻,回族人民与各民族世世代代团结和睦,繁衍生息,用勤劳和智慧不断创造着自己特定的文化和生活习俗。回族历史上是阿拉伯人,普遍信仰伊斯兰教,许多风俗习惯必须按照教律规定。回族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汉语和汉字,但在宗教生活和民族内部还保留着一些波斯语和阿拉伯语词汇,如“穆斯林”、“朵斯梯”、“伊玛目”等。回族饮食讲究卫生,注意洁净,全民禁食猪肉,凡性情温顺、食草、反刍的动物才可以吃。另外,凡是有麻醉性的刺激物如酒、鸦片、海洛因、烟等也属禁食之列。回族的日常服饰着装,无统一规范和款式,与汉族服饰大体相同,最大的特点是淳朴秀美,不同的是回族男子戴白帽,妇女戴盖头,穿黑长衫。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妻为非法。结婚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色俩目”(定亲);二是“起媒”;三是“过礼”。结婚当天,男方家要请阿訇念经。其他民族与回族通婚,必须改变信仰,随回族风俗习惯生活,结婚时必须履行“入教”仪式。回族的节日来源于伊斯兰教和阿拉伯人的传统习惯,主要有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圣诞节。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规模较小的节日,如阿舒拉节、登宵节、姑太节。有些地区的群众,回族归真后(死亡),遵照伊斯兰教的教法规定,不分男女老幼,无论贫穷富贵,一律实行土葬,并且是速葬和薄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