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5〕3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之间关系及对外公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协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开展日常工作;承担起草、审修、校对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公文及各类综合材料、汇报材料等工作,并按行文程序制发;承担文电收发、传阅、文印、清退、销毁和印鉴、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保密、机要以及报刊收发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或上级要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参加的会议会务服务工作;做好来信来访解答、转办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好机要文书的有关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科

    做好市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服务,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起草、审修、校对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请示、通知、批复、意见、函等规范公文,起草、整理、审修政府领导综合性的讲话材料、汇报材料、发言材料等文稿;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或授权召开的会议记录,做好有关工作要求的督促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督查室

    督促、检查和反馈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重要决定(决议)、批示、指示及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配合做好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并负责收集归档、总结汇报;针对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批评和建议进行督促办理;协助撰写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材料;对政府工作报告中需要督查的内容进行分解、督办;按照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安排,做好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编发《文山市政务督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府研究室

    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参与起草、审核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及相关综合性文稿;承担全市政府系统各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综合、分析、反映等工作;编发《文山市决策参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科

    负责收集、提炼、编发政务信息;做好信息来稿与采用的统计、分析工作;抓好信息预测,做好信息调研;搞好信息通联,加强与上级信息单位及乡镇、街道、部门信息员的沟通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及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协助撰写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材料;编发《文山市政务信息》、《文山市信息专报》等刊物;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参与调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顶岗锻炼人员的政审把关;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党纪党风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和干部的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做好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教育活动相关工作;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推进《政工讲坛》任务落实,编辑《支部园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处置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市有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州人民政府报送的有关紧急重要事项;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措施、规划和建议;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电子政务科

    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平台及相关应用系统、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网页的更新维护;推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纸化办公,配合有关单位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无纸化办公;参与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筹备;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等)的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日常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降耗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和调派,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车修燃料管理;承担各种办公物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及维修;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及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水电和环境卫生管理;协调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老干部及工青妇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务科

    承担财务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做好台帐和月报;负责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计划;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现金和银行账户;控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经费、各项专项经费和预算外经费的收支平衡;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日常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的审核;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工资核发、正常晋职晋级工作;做好有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正科级,加挂文山市委群众工作局牌子)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市委、市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文山市委群众工作局)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接访科

    3.网络信访科

    4.督查督办科

    5.社情调研科。

    文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科级)

    贯彻国家、省、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依法行政总体规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组织研究上级机关发送到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处理的山林土地纠纷争议案件;依法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推行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协助上级机关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依照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对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承担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清理、修订和废止等工作;承担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2名、暂定人员数1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文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其中,设主任1名,即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其他事项

    (一)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与中共文山市委群众工作局合署办公。

    (二)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中共文山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中共文山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三)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