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文山市扶贫机构的通知》(文编〔2015〕7号)和《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5〕3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文山市粮食局牌子。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局党委的决议,起草局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材料;处理有关党的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机关电子政务、四项制度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人事管理、督查、秘书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发展改革工作的信息资料。

    (二)综合科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推进全市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及地区经济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文山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投资核准的建议;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市级机关、城镇建设、政法、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前期工作经费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建立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资料库,编制市级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和督促计划实施,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审查和审批;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及跟踪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指导项目后评价工作;审核招投标工作;负责市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负责文山市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和下达国家和省、州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审批或上报、安排农口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负责拟订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参与协调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文山市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承担中央支持文山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负责文山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基础产业科(文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和下达省、州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有关项目;组织编制交通战备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文山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产业协调科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信息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信息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组织申报和协调实施产业振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业建设,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关键产业技术开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项目;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承担文山市产业建设、服务业发展、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残联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有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医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价格收费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价格管理的办法、原则和范围;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规定,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方案,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重大价格争议;负责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按照《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在定(调)价前严格按照《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听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收费的管理办法、原则和范围;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九)价格监督检查所

    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的评比活动;负责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价格收费投诉的受理、查处和处理结果的回复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和重大价格举报的分析研究及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

    (十)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

    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工作和涉案财物及非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业务指导;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组织全市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工作。

    (十一)粮食监督检查科

    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建议并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相关监督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二)粮食调控科(储备军供科)

    拟订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市级储备粮总体布局、收购、动用、轮换计划以及地方储备粮最低规模的建议;组织协调市内外粮食产销合作,落实粮食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指导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做好省级储备粮的代管工作;承担军队粮食供应管理任务,指导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承担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文山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粮食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行业的职工培训。

    (十三)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有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国家、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稽察发现的违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四)能源科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拟订电力、电网、新能源和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对电力、电网、新能源和生物质能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配合做好电力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石油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石油储备工作,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组织拟订成品油、天然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负责权限范围内成品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国家、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等项目建设管理;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部门监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政策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科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局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发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市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

    (十六)经济贸易科

    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其他事项:

    (一)文山市扶贫开发局与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

    (二)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山市工信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略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目录。文山市工信商务局负责同意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申请。外资并购拟建或在建项目企业,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上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并购已在生产或经营的企业,由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审核后上报文山州商务局。

    (三)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四)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文山市工信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物流企业发展。

    (五)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文山市工信商务局等部门,由文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牵头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文山市工信商务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文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水运及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六)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文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