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5〕3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审计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文山市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普法依法治理、社管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党的建设、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的起草及报备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承担市审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对全局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理、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负责审计统计;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全市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和审计结果公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市级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市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文山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复核把关工作。对乡(镇)、街道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实施审计,并依法进行审计评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本级财政、税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税收征管情况和审计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市级人民政府决算情况;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本市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授权对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根据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指导各单位行政事业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并对其绩效进行评价;指导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口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和市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扶贫、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技术审计科
负责全局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本局“金审工程”建设、维护和扩展升级;负责计算机审计软件(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的推广、应用,指导实施计算机审计;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审计实施过程中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审计数据库的建立;负责联网审计、实时数据监控技术的运用与推广;负责计算机审计及应用技术的培训;负责审计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审计管理系统(OA)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应用模块、工具、软件的开发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考核,协助局内各业务科(室)开展计算机审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文山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