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单位部门 > 政府部门 > 林业局

    根据《中共文山县委、文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发〔2010〕52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文山县设立文山市的通知》(文政发〔2010〕99号)精神,设立文山市林业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文山市林业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会务、宣传、信息、信访和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提出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涉密地形图的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

    (三)造林绿化科

    负责全市造林绿化的调查规划、计划编制并组织贯彻实施;指导全市封山育林、林业工程建设和苗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石漠化治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文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四)资源林政科

    组织、管理全市森林资源规划、区划和设计工作;编制和指导实施森林限额采伐,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审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公顷以下),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区植被恢复规划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指导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指导乡镇林业站、林政稽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处理山林权纠纷;负责全市资源林政案件管理工作;办理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批准,森林经营单位利用其所经营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从事森林旅游开发、旅游休闲设施的批准;办理野生树木移植批准。

    (五)森林防火科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防火规划;指导全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培训;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上报和发布森林火险及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办理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动的批准;承担文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六)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木本油料产业建设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木本油料产业统计工作;承办木本油料产业方面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国有林场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抓好林浆纸基地造林的规划、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企业搞好基地造林、浆纸工业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林浆纸项目实施规划、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项目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七)公益林管理科

    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森林分类区划、公益林管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开展资源监测,建立资源档案,加强对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组织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进行检查和监督;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八)人事教育科

    负责林业局公务员管理及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职称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培训,拟订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承办林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指导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指导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老君山分局、红旗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十)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各级林业资金;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全市林业行业会计核算和林业规费的管理;负责全市林业生产数据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资产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人员编制:

    文山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核销原事业编制4名。

    文山市林业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