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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位于文山城区南部新平坝社区旁,是于1990年10月由文山县政府批准成立文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属于二级局单位,由县政府领导,县民政局代管;1997年12月升格为一级事业机构,属群团组织;于2010年12月文山县撤县设市,更名为文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联是文山市人民政府设置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的残疾人事业团体。残联作为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协助政府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综合工作机构。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综合科、群工宣教科、康复科、维权科;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现有干部职工18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2名,正科级职级4名,副科级职级3名,科员级4名,工勤人员4名。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专职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