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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州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全市实际,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五)配合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协商推荐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总工会主席人选,负责抓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及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州劳模、州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协助工会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拟定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会议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负责起草工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工会信息编写;做好文件收发、保管、传阅、催办、清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物资、财产保管、维修、登记和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和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工会报刊的征订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社管综治(平安单位)、禁毒防艾、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职工考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组织和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总工会、系统工会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协助做好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总工会、系统工会及市总直属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考察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六有”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指导企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负责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宣传、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工会“职工书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职工文艺与体育活动的开展,主办或配合全市性重大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及有关展览等活动;承担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市)工作;负责云岭职工跨越先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会服务职工满意度评价、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兼管市总工会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劳动和监督维权科(加挂文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文山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代办点、文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保障中心牌子):负责指导推行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指导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做好工会“送温暖”“金秋助学”“贷免扶补”工作,负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日常工作;负责提供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工会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承担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会一方的协调工作,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强化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工作;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涉及职工权利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做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网络舆情监测;负责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负责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技术技能竞赛工作,支持和指导企业培养、选树“七乡工匠”、“金牌工人”、“首席技师”、“能工巧匠”、“首席员工”等工作;负责工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安康杯”竞赛工作;负责全市州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配合全市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工人文化宫业务工作,负责工人文化宫的年度检查与考核;负责职工医疗互助代办点和配合全市职工慢性病、工间操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全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及工会事业单位财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和下拨工作;编制工会预决算工作;负责对各级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工会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兼管工会经费稽查工作;配合经费审查委员会实施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的审查审计监督,配合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资产管理等事项审查审计;负责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