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6日  作者:  点击数:12次   资料来源: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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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3.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报告。

4.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除桶装水外的饮用水卫生及餐具统一消毒配送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5.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管理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7.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9.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10.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提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和使用,负责协助做好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工作;负责实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对策措施。

12.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4.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15.规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6.针对危害健康的各种社会环境、心理、行为、生物因素,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7.负责编制省、州、市财政拨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和项目支出预、决算管理;并根据国家内部审计准则,在市审计部门的指导下,监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各种资金的管理使用。

18.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市共有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53个,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个,村卫生室130个。全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15人(其中行政编制3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参公管理编制10名、事业编制1479名),实有在职职工1478名,编外聘用人员863人,乡村医生354人,财政供养车辆2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101家(其中州属管辖4家,文山市管辖97家)。实际开放病床1961张,每千人口拥有医技人员2.87名,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9张。全市卫生系统实际开放病床1486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3张。市医院拥有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B超、800mAX光机等大型医疗设备,能开展核医学治疗、肿瘤微创治疗、腹腔镜胆总管取石、腹腔镜子宫肌瘤取除,脊柱、颅脑、断腕再植等较高难度手术。各乡镇卫生院具备保障辖区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5个中心卫生院可以开展下腹部手术,平坝、马塘两个中心卫生院还能开展上腹部手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均能正常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和一般常见伤病的诊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1人,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文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科、医政管理科、中医发展与药政管理科、信息统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深化医改工作,促进卫计事业全面发展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5)继续深化市医院综合改革。

(6)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7)切实做好基层卫生机构改革工作。

2.切实落实疾病防控措施,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1)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的规范化管理。

(2)深入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

(3)提高卫生检测能力,大力普及疾病防治知识。

(4)着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强化精神卫生工作。

3.深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妇儿健康

(1)加强两个系统质量管理,努力完成任务指标。

(2)加强两个高危管理,切实降低两个死亡率。

4.着力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护群众健康

(1)加强卫计机构监管。

(2)大力开展其他卫生计生监督检查。

5.合理诊疗,提高医护质量

6.切实落实好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7.提升优质服务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8.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9.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

10.认真做好市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2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1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479人。在职实有147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99人,财政部分供养77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2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20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8.229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8.2297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8.229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8.2297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229715万元(本级财力1503.3179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8.22971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03.317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3179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1(款)-01(项)”支出10.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参公部门公用经费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5.6888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72.8217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27(款)-02(项)”支出1.76653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类)-27(款)-03(项)”支出2.82645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基金的补助支出、“208(类)-27(款)-99(项)”支出1.87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0(类)-01(款)-01(项)”支出626.200728万元,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经费、“210(类)-03(款)-99(项)”支出276.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类)-07(款)-99(项)”支出414.014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28.26451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10(类)-11(款)-03(项)”支出10.332404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221(类)-02(款)-01(项)”支出42.396768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880.46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4649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6.55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2018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付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2018年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以0万元申报,与2017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没有增减变化。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减变化0万元。

(三)2018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公用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万元,与2017年对比,新增公务用车0辆,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18年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支出1503.317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6.46699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9.51171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和离退休经费提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663.702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卫生院招聘100名乡村医生。

3.住房保障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2.72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4.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比2017年增加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成立纪检监察室。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5.094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市卫计局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单位内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和生活补助)。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针对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和某些地区居民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设立和实施的服务项目,如乙肝疫苗、卫生改厕工作及艾滋病等。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正常运行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本单位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政安排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运行经费96.5501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2017年12月份资产总额7281.463386万元,流动资产5708.277684万元,固定资产1174.369759万元,在建工程398.815943万元。其中,汽车43.186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238.276886万元。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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