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召开的十届省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和7月17日召开的省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以下简称《10条措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10条措施》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提升改革社会群众参与度,全面深化全省“放管服”改革,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7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五个为”的改革目标。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坚持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原则,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监管依法强化、服务热情周到的营商和办事环境,做大做强做优市场主体、方便群众办事生活的“放管服”改革要求。
制定出台《10条措施》,主要是为有效解决我省企业、群众办事存在的审批环节过多,层层审批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各类规划冲突,调规现象较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过多;政府政策公开透明程度不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从根子上解决政府职能职责交叉、重叠,政事、政企、政介、政社不分等制约“放管服”改革的问题。营造良好营商和发展环境,大幅提升我省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10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市场。重点是制定发布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省级统一管理。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权力调整机制。全面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大清理、大盘点,实现教育统一归口,国企统一归口,金融监管审批统一归口,政企、政事、政社全脱钩,从根子上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是全面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重点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行政审批“四个一批”制度(下放一批、简化一批、直接受理一批、审批改备案一批)。加快完成常用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编写,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重点是将大部分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实行“证照同办”。原审批部门制定审批标准,监督指导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情况,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四是加强规划统筹,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重点是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四规合一”。以各类开发区、开放开发试验区、园区为重点,限期解决各类规划冲突问题,集中进行各项评估论证,并对外公布。
五是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重点是制定全省统一的保留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完成中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制定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和各类涉企保证金清单。
六是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重点是实现所有行政审批网上运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非现场审批事项目录。在省级成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实体性质的在线审批平台。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探索“5A政务服务模式”(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实现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七是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重点是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除政府投资项目外,对重点部门审批顺序、审批方式进行明确和重组,推行一套材料通办。
八是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重点是制定公布政府限制类或区域限制类投资项目清单。制定公布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目录清单。巩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果。公布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明确昆明市、曲靖市在改革上率先创新,出经验出成效。
九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实监管责任。重点是明确市场主体行为边界特别是不能触碰的底线。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厘清各级监管职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环境、资源保护外,省级不再行使省、州(市)、县(市、区)均可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州(市)或县(市、区)行使。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检查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对“双随机”监管事项进行合并,推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改革的公众参与度。重点是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0”放管服改革监督举报和投诉受理平台。建立全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制度。将“放管服”改革列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内容。研究制定我省“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强“放管服”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和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相关措施的知晓度、参与度。
三、主要特点
《10条措施》的制定,坚持法治化,做到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实现清单化,做到统一目录、统一管理,划清界限、公开透明;体现具体化,对10条措施作了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目标任务倒逼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并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一是编制全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省级统一赋码、统一集中管理,严格把好行政许可准入关,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相同行政层级间行政许可事项数量相当,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统一、审批权限明确。
二是通过将大部分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事项按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实行“证照同办”,进入市场的总钥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一家掌握,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准入与准营分离的问题。
三是在学习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办事可以不见面”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立等可取”和“非现场审批”事项清单。探索“5A政务服务模式”(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实现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四是全面完成全省范围内各类证明材料的集中清理,对各类证明材料的清理审核工作思路是从省级各行业部门一直纵向到底,涵盖了省、州、县、乡、村委会(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全面清理、全覆盖,一次性全面公布,较北京、成都清理一批公布一批的做法,清理证明材料更为彻底,覆盖面更广。
五是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0”放管服改革监督举报和投诉受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