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市法制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论证修改的基础上起床了《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文山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勇担责任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法律法规依据
(一)目标任务: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二)主要内容:
1.职能科学。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2.权责法定。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实现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执法严明。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公开公正。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及时准确提供政府信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行政管理做到公平公正。
5.廉洁高效。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守法诚信。政府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政策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三、制定《文山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文山州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发〔2015〕46号)要求而起草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