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文山州2017年考录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山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已进入录用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时间和地点
(一)考察对象:文山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录用考察对象(黄开欣、王云春、雷红梅、冉新颖、余光良、李国达、冯佳、孟仕润、陆星旭、喻旎、王洪洲、罗德湘)。
(二)考察时间:2017年9月14--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三)考察地点:
1.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文山市人民政府九楼912室):黄开欣、王云春、雷红梅。
2.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文山市人民政府四楼):冉新颖、余光良、李国达、冯佳、孟仕润、陆星旭、喻旎、王洪洲、罗德湘。
二、考察内容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考生个人档案、有关证书(证件)和文件、审验考生身份、走访调查等形式,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三、考察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进入录用前考察的人员,由考生本人将个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经用人单位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需出具函的,可到文山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除个人档案外,其他材料自备复印件一份,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考察。
(二)需办理个人档案商调函手续的考生,请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具。
(三)无故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出现该岗位无递补人员、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情形,该岗位作废。
(四)在职人员可先提交档案审核,考察合格后,必须在全州规定的考察时限内(2017年9月20日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将解除合同证明送到考察地点,否则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文山人社网查阅《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文山州2017年考录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
咨询电话:0876-2146000 、0876-2186967
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