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底,全市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登记人数达5544人,用工登记备案率达98.5%以上,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
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从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一是扩大宣传,提高认识。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登记备案须知》。对用人单位加强引导,组织对劳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认识,督促、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将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审查内容,动态监管,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深入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大力推广农民工劳动合同简易文本,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挥劳动合同在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