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文山市德厚河流域白牛厂汇水外排工程占地区及德厚水库淹没区实物调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顺利实施,减少当地群众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及省、州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牛厂汇水外排工程由首部拦截工程、菲古水库工程、外排灌区工程三部分组成,我市境内涉及菲古水库工程和外排灌区工程。菲古水库正常蓄水位1688米,外排灌区输水管线全长约54公里,占地宽度平均15米。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菲古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区、正常蓄水位1688米加安全超高范围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和核定标明的滑坡塌岸区、外排灌区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涉及到德厚镇菲古、以奈黑、以诺、感古、湖海共5个村委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种植各种农作物、经济林木、林果和植树造林。严禁新开荒、新建、扩建、改建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设施(包括工棚、地棚、畜厩);严禁新葬、迁入坟和修建纪念碑;严禁在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界桩以上及周边的山林、荒山坡开发土地、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破坏植被等,不得进行行业规划。违者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除正常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婚嫁人口、大中专学校毕业尚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和“两劳”回籍人员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自行迁入的,一律不享受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搬迁时不予补偿。
四、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范围内有土地、山林等权属争议的,由权属主张方按照处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尽快申请调处,确保水库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五、本通告有效期3年,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