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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国有林木处置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9日  作者:  点击数:65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受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的委托,由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并承办的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国有林木处置出让项目,以现场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对外公开出让,热忱欢迎有意竞买人前来报名并参加现场竞买出让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概况

(一)性质:国有,未采伐,需竞得人自行组织工人采伐。

(二)采伐范围及数量:需采伐的国有林木涉及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2个林区,涉及45个小班,林木蓄积1257立方米,规划红线内皆伐,预计采伐材积805.7立方米,其中茶安林区35个小班,林木蓄积1013立方米,预计采伐材积640.2立方米;清水塘林区10个小班,林木蓄积244立方米,预计采伐材积165.5立方米。标的物具体总数量,以出让方规划红线内要求进行采伐的实际检尺方量为准。

(三)树木种类:云南松。

二、现场竞价规定及要求

出让方式:采取现场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及诚信交易”的原则。

起叫价:384元/m3。

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为10元/次(在主持人未调整加价幅度之前)。

竞买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请报名竞买人于2018年3月28日16点30分以前将保证金以汇款或者转账方式从竞买人账户交纳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银行账号:5326218401600000037842,联系电话:0876-3037962。未竞得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并将合同(纸质及电子档)送达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9点。

现场竞价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报名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供资料

(一)报名资格要求: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相关林木加工、经营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报名时间:各意向竞买人,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28日(节日假除外)到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三)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须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征信报告;

3、竞买人需提供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凭证。

四、相关要求

(一)出让金支付方式:竞得者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将竞得标的物出让金(按预算数量计算出的总金额)足额转账或汇款到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指定专户,并及时到出让单位处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出让金以出让林木最终检尺方量进行结算,打入款项采取以多退少补进行结算。

(二)出让单位收款指定账户:(1)户名(单位名称):文山市红旗国有林场;(2)账号:070201040008947;(3)开户行名称:云南省农行文山双桥支行。

(三)采伐的原木必须经市林业部门森防站进行检疫后方能运出林区;竞得人必须清除采伐过程中产生的采伐剩余物,及时清除出林区,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检尺要求:原木小头直径6cm(含6cm)以上的进行检尺。

(五)竞得人承担采伐运输和检疫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采伐时限:自签订采伐合同后15日内结束。

(七)采伐过程中,采伐工作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四个网站同时发布。

六、现场踏勘

各意向竞买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联系出让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止。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13887607878

七、投标报名

联系单位: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公地址: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内,市政协楼一楼)

联系人:王金梦

联系电话:0876-2127389

 

                                                          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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