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纲要 > 正文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加快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政办发〔2017〕44号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3日  作者:  点击数:473次   资料来源:市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加快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文山市加快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14〕56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加快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5号)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发挥文山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激发我市中医药发展的活力和潜能,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结合文山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和中医药管理体系及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中医药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服务实现全市全覆盖,中医药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在卫计部门配备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及与中医药管理工作实际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牵头部门:市委编办、卫计局,协助部门:市人社局)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模式,整合现有资源,采取多种投入方式,加快推进以市人民医院中医科为重点的专科能力建设,使中医科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10%。同时,积极争取新建文山市中医医院,打造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指导中心,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文山市人民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农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由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土地使用、税收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享受文山州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财产权、经营权、人才引进、医疗保障、技术职称考评等方面享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个体中医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发改局、人社局、工信商务局、国土局、地税局、国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康复相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借助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康复科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作用。争取将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建成省级重点专科。(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2.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市人民医院中医科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救治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3.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药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中医电子病历开发与应用协作机制,推进市人民医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整合、完善名老中医典型案例共享数据库和中医药传统知识文献数据库,推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文化科普等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4.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5.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除少数边远、民族地区以外,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四)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1.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加大5年制本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为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医学生;开展3年制专科省级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中医临床医学生;为市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开展基层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在市人民医院中医科遴选带教中医师,通过半年至1年的跟师学习,为基层培养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培训;开展基层在职中医药人员中医大专学历教育;实施乡村医生“能西会中”人才培养工程。(牵头部门:市卫计局、教育局、人社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2.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国医大师、省级名中医、优秀中青年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推动全市高层次中医药服务人才培养。(牵头部门:市卫计局、教育局、人社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

1.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和传承。开展文山市名中医评选,通过评选一批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拥有独特的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群众公认的名中医专家,引领和带动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农科局)

2.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鼓励支持市内医药企业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中药新药研究和开发,促进重大新药创新资源在市内直接实施产业化。(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农科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中医药科研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和功能康复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研究。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农科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

1.加强道地药材品牌建设。设立优质种源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培育天然中药材基地和中药材种苗推广基地。以文山市老君山自然保护区为中心,在周边乡镇大力发展以三七为主的中草药种植基地,至2020年,规划种植以三七为主的中药材25万亩(其中三七10万亩,其他中药材15万亩)。在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建立以三七为主的中药材精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研发、检验检测、交易、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中药材交易中心,到2020年,培育和引进企业100户以上(其中三七精加工企业30户)。充分发挥“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识和“文山三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优势,着力打造以“文山三七”品牌为主,名医、名药、名方、名企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全面提升三七产业的总体形象。(牵头部门:市农科局;协助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卫计局)

2.引导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大力推广三七石斛重楼、银杏、红豆杉、白芨、黄精等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原料的规范化种植,积极开展林下中药材仿生种植,推进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管理,带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牵头部门:市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部门:市林业局、卫计局)

3.加快中药材精深开发利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开发中药材下游中成药品种,提高中药材资源附加值,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最大限度发挥中药材资源效益。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推进依托三七、石斛、重楼等优势中药材资源品种的二次开发,拓展功能疗效,延伸产业链,为中药大品种培育提供技术支撑。(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部门:市工信商务局、卫计局)

4.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通过对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等交易主体环节关键信息电子化的登记、管理,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协助部门:市财政局、卫计局、农科局、林业局)

5.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购销渠道和包装标识,维护中药材市场秩序,加大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打假力度,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开展中药材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掺杂制假、以次充好、假冒道地药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广告法》宣传力度,维护中药材广告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市场管理局;协助部门:市农科局、卫计局、林业局)

(七)繁荣中医药文化

1.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整合文山市中医药文化宣传资源,发挥中医药学会在中医药文化宣传中的作用,依托文山市人民医院中医科作为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展示中医药人文古迹、文物资料,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支持推动全市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协助部门:市文广体旅局)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平台,利用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资源,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力度。支持中医药科普文化传播微信公众平台,开办中医养生保健科普知识讲堂。(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协助部门:市卫计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

在文山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开设中医药人文课程,培养医学生的人文情怀。举办科学规范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牵头部门:市卫计局)

3.加强民族民间医药的挖掘和传承工作。民族民间医药在民族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有着独特的疗效和优势,发展民族民间医药有利于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加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挖掘整理口传心授的民间医药方法和经验;逐步开展有一技之长的民族医学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鼓励和支持民族医药的发展。(牵头部门:市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卫计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委编办、卫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农科、文广体旅、林业、工信商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市卫计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建立政府牵头的多部门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医改对公立医院中医科室的投入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公立医院中医科室基础设施、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等。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医药各项扶持政策,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建立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投入补偿、价格形成、收入分配和用人等机制,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化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细化任务,整体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并取得实效。

 

请扫描二维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