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唐正科
(2017年12月4日)
同志们:
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市关于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部署,12月15日我们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前,时间已经过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省、州的部署和刚才建萍书记传达的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调度会、国办系统数据清洗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及省州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再部署,同时也听取有关乡镇、部门的发言,让大家交流一下情况,相互了解一下工作进度。刚才,听了薄竹镇、喜古乡、平坝镇还有市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农科局,3个乡镇3个部门的发言,应该说这项工作总体上是积极稳妥推进的,大家在工作中也是非常辛苦的。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下好“精准”这盘棋,做到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和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精准”是脱贫攻坚的核心和要义,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基础性的工作,如果没有识别的精准,也就不会有帮扶措施的精准,更不会有成效的精准,群众就不会满意。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精准”的具体体现,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事关全市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事关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是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用好用活政策,充分领会和牢牢把握好政策、标准、质量、程序、方法、步骤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精准组织、精准发力,确保如期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目标任务。
第二,要进一步严格标准程序,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要学深悟透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关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把握好各项标准和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宣传执行政策不走偏。
(一)把握好贫困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对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3200元),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户不能住C级、D级危房,且已达到入住条件并入住为衡量标准),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段有防护措施;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到99%;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以县为单位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当年集体经济收入达2—5万元以上。
(二)严格执行退出程序。本次动态管理工作退出的对象有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严格执行退出程序,退出的程序不能简单化,更不能随意化。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要坚持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既不提高也不降低,凡存在饮水和住房安全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入住、帮扶成效不显著等情况的贫困户不能退出,要严格执行贫困退出程序。贫困人口的退出程序:一是入户调查。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调查,达到退出标准的,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入户调查人员填写《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贫困户不愿退出的,也要做好脱贫情况调查,填写《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一并提交评议。二是村“两委”商议。村党总支就入户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对入户调查情况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驻村工作队必须全程参与商议,商议会要有会议记录。三是村评议公示。组织党员、村民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村民活动较集中场所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村第一书记、入户核查人员和脱贫户在《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签字确认,再将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报乡镇政府。四是乡镇核查公告。乡镇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检查核实,并填写乡镇核查意见,脱贫户名单在乡镇和该行政村公告退出(公示公告期为5天),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或扶贫专干签字确认,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五是市审定销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报送的脱贫户名单及退出程序进行审查,对脱贫对象名单签字认定,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贫困村的退出程序:一是村申请。拟脱贫出列的村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自检自评,填写《贫困村退出认定表》,向所辖乡镇提出退出申请。二是乡镇审核。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村调查、摸底核算、逐项核查村填报的《贫困村退出认定表》,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在乡镇和该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填写审核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或扶贫专干签字确认,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是市审定公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贫困村退出申请进行复审,并在市级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及该乡镇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由市政府批准退出,并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严格执行纳入程序。全市贫困对象管理工作经2017年6—8月动态管理后,按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的要求,并通过了省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实现了“三率归零”。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极少部分家庭需重新识别纳入和个别家庭返贫应属正常现象。各乡镇、街道对新纳入家庭必须执行程序,严格按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公开评议和村委会决定公示、村民代表决议、乡镇审定、市级公告确定等程序,严禁走捷径确保程序到位,符合要求。
(四)严格目标时限要求。在2017年11月11日召开的全市“挂包帮、转走访”暨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一是完成贫困退出(贫困人口、贫困村);二是完成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的识别纳入;三是完成动态调整交叉检查及质量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四是完成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五是完成到户到村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六是做好国办信息系统数据的清洗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于2017年11月24日前完成相关调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市级部门于2017年12月1日前完成数据比对工作,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限要求,不折不扣按时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目前,经过近期调研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对贫困家庭信息采集和到户措施信息采集两项工作认识还存在模糊,在此,特别强调,贫困家庭信息采集为所有贫困户(包括返贫户)、标注脱贫户,且对已脱贫户还要进行人员自然增减动态处理;到户措施信息采集表必须全覆盖,即做到从纳入年份到2017年逐年全覆盖,不能简单理解为仅调查采集2017年数据录入。另外,各乡镇、街道要收集好如下具体业务性数据:省反馈文山州国务院扶贫办系统问题清单中不能修改问题数据;整户清退贫困户数据;清退贫困人口数据;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又是挂钩帮扶人员数据;误清退(删除)的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数据;误清退(删除)的建档立卡户整户数据;2016年和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变动数据。这些数据的修改需市级安排人员到省上统一进行清洗,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收集要全、要准,上报要及时,清洗要彻底,才能保证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质量。
第三,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抓实信息比对工作:全市负责贫困对象信息数据比对的23个部门,在总结今年6—8月开展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数据比对工作的基础上,工作有了创新,采取的方法更加有效,比对数据的质量更高,截至目前,大部分单位都按要求完成了比对工作,少部分单位由于工作量大或比对工作所需,目前尚未完成比对工作,但也有个别部门存在重视不够,导致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对因工作量大未按要求完成比对工作的,必须组织强有力的人力,加快数据比对工作;对因部门重视不够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及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完成信息数据比对工作,确保信息数据比对工作于2017年12月5日前全面完成。完成比对工作后,各部门要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市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残联等部门要对照扶贫信息系统数据,核实完善本行业系统信息数据,做到各行业系统数据与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相统一或逻辑相符。抓实到村信息采集工作:在“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暨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道路硬化内容由交通局负责;贫困村通电内容由发改局对接电力部门负责;贫困村通广播电视内容由文广体旅局负责;贫困村通网络宽带内容由工信商务局对接电信或移动等部门采集;农村饮水有保障内容由水务局负责;农村卫生室建设内容由卫计局负责;公共活动场建设内容由组织部及乡镇、街道负责;村集体经济内容由农科局和乡镇、街道负责。但实际工作中,由于项目实施主体不一定全部是各责任部门,有的项目可能是各乡镇、街道,所以,各部门在提供采集结果时,要有情况说明,明确采集的依据、方法,不能采集的数据的原因等。对部门确实无法采集的数据,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进行采集录入。市扶贫局作为统筹协调部门,要对接好省州,协调好部门与乡镇,按保进度、保质量的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数据比对工作。
第四,要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全市2017年6—8月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后,经省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我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数据实现了“三率归零”。但在省审计组对我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审计时发现,还存在未脱贫的贫困户有财政供养人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在工商登记实体信息和有车辆等情况。一是财政供养人员情况。按审计组提供的名册,经纪检部门核实未脱贫户中4人属财政供养人员。分别是红甸乡、古木镇、马塘镇、德厚镇各1人。二是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情况。省审计组提供了贫困户中购买商品房或在城镇拥有自建房信息17条。经纪检部门核实,涉及贫困户13户,其中有8条信息相互重复,古木镇1户自建房是在农村,2014年以后购买商品房的有10户,2014年以前购买商品房的有2户,分别是薄竹镇张天仁家(该户述说是张天仁姐姐用张天仁身份购买)、喜古乡何猛家(识别不精准剔除户)。这些贫困户分别涉及喜古乡、平坝镇、古木镇、德厚镇、小街镇、薄竹镇、新街乡、马塘镇。三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实体信息情况。省审计组提供了贫困户在工商部门登记实体信息共92条,这些信息17个乡镇、街道都涉及,但古木镇涉及最多,有18条。四是贫困户有车辆信息登记的情况。省审计组提供了贫困户有车辆信息登记共295条,这些信息17个乡镇、街道都涉及,最多的平坝镇涉及43条,最少的追栗街镇涉及1条。从审计反馈情况来看,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严峻,各乡镇、街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以此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好查缺补漏,提升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质量,扣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粒纽扣”。对涉及有财政供养人员的要认真查实,查是否将这些家庭列入2017年6—8月动态管理的拟正常退出对象或是本次动态管理工作的脱贫户;对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家庭,要按该剔除的剔除,该正常退出的正常退出,不要再将这些家庭列入未脱贫对象;对在工商部门登记有实体信息的,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实情况,并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对经营较大实体的,该剔除的剔除,该脱贫的作脱贫处理;贫困户有车辆信息登记的,各乡镇、街道要对户逐一核查,落实好信息的真伪,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十项”剔除或正常退出条件,据实作剔除或正常退出处理。
第五,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今年6—8月开展的动态管理工作动员会上,为加强对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执纪问责工作,会议明确:对于在动态管理等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要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全面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对存在错评、漏评、错退情况的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作扣分处理;凡错评率及漏评率在1%以上、错退率在2%以上的,除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在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作出扣分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党政一把手)责任,对相关村“两委”干部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扣发补贴、党纪处分,直至依法依规撤换等问责处理;对相关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干部(含派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组织调整,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和免职、撤职处理。按要求,在6—8月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市纪委对部分参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人员进行了问责通报。但对省审计组审计提出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经纪检部门查实,由于部分政策条款不明晰,加之少部分贫困户工作配合不到位,难以进行责任划分,故暂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但这不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纪检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的放松,现各级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市委、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零违纪、零违规。
目前,省审计组延长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计;州巡察组也还在我市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审计组于2017年11月30日进驻我市,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上海援建项目开展审计,市委巡察组进驻市扶贫局开展巡察。各级审计组、巡察组密集开展审计、巡察,更加说明脱贫攻坚是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只会严不会松。市纪检部门也要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严不实的严肃问责;坚决向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刀,做到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清除监督执纪“灯下黑”,形成依纪监督强大声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管好人员、抓好项目、用好资金。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考核处要主动担责,积极参与到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来,安排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工作程序、录入的信息数据质量等进行跟踪督查,对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开展监督,确保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质量。
同志们,从现在算起,到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结束还有12天的时间,大家要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实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实现2018年全市脱贫摘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