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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正科同志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四个专项”清理整治暨整治“村霸”及“四类村官”问题部署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3日  作者:  点击数:431次   资料来源: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

明确目标任务 强化责任落实

以更实举措更严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唐正科

2017年6月30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大力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工作要求,开展“吃空饷”问题、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问题、超编制超职数问题和乡镇机关空编问题“四个专项”清理工作及整治“村霸”及“四类村官”问题势在必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受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卿同志的委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按照省委书记陈豪同志要求,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小三同志召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六个部门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分别行文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乡镇机关空编充实工作力量专项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四个专项”清理工作,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根据省州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清理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整治工作要求,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牵头,对“吃空饷”问题、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问题、超编制超职数问题和乡镇机关空编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同时也要看到,有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就是其中突出的问题。有的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有的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有的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有的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有的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有的能力低下、无能平庸;有的懒政怠政、推御责任;有的不严不实、工作滑头;有的违规违纪、贪污腐败,等等。这些行为和形象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加整治。整治“村霸”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中提出的一项重要的专项工作。省州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自2017年5月起,整合各方面力量,上下齐力,力争用8个月的时间,从严打击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从严整治一批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市委将把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二、直面问题,较真碰硬,扎实推进“四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四个专项”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一)在“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方面。由市人社局牵头,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核查,全市共有16家单位21人存在“吃空饷”情况,涉及资金共计156077.02元。请涉及清理追缴“吃空饷”的主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务必于7月7日前将本单位人员未上缴“吃空饷”金额上缴市财政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核实,对在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不按时完成整改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将启动问责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避免“吃空饷”现象再次发生。

(二)在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集中清理方面。由市人社局牵头,按照《关于集中清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以抽调、跟班、顶岗、学习、帮助工作等名义自行借调下级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属于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未满试用期、不满协议服务期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清理清退。通过统计,全市共清理出借调人员221人(含借用新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其中:省州部门借调14人、市级部门借调207人。在市级部门借调的207人中,借调下属事业单位141人、借调乡镇工作人员66人。按照省州要求,221名借调人员全部属于应清退人员范围。虽然部分单位填报了人员清退时间,但没有真实按期清退到位,大部分单位到现在,仍使用着不符合规定的借调人员。因此,请各单位必须在7月3日(下周一)前将清理出的借调人员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并将清退情况按照干管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清退进度,更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迁就照顾。对无故拖延时间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一是本次清理借调人员实行借出借入单位双向清理,凡对借用人员隐瞒不报,拒不清理的借用单位和借出单位,一经查实,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行政问责,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二是今后为完成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重点任务需要借调人员的,应严格按照干管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意见,履行审批手续。借调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个别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期的,须经原批准单位同意,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同一干部不得反复借调;其中,涉及借调乡镇工作人员的,应严格按照“确需工作需要短期借调的,经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同时派出相同数量的人员到乡镇工作,实行双向顶岗,且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干部不得反复借调、超期或延期借调”的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实行双向顶岗后执行。三是市集中清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督查。对本次应清理而未清理的、不按程序或不经批准擅自借调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从发现之日起停发本人工资,直至清退回原单位为止,同时对借入借出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杜绝反复性和随意性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在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方面。由市委编办牵头,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超编制超职数情况开展自查。通过清理核查,在超编制方面,全市总体超编1503人,超编率达15.3%;在超职数方面,全市科级领导干部不存在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对于超编制清理整治工作,市委的态度是明确的,采取的措施也是有力的。但是,在贯彻执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部分部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没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高度,甚至有些干部还起反作用。同时,有的部门在贯彻执行纪律方面,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纪律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在工作中,依然是有了任务开口就要编制要人员,没有真正想过如何盘活干部队伍现有资源,导致一边超编一边进人的情形时有发生。在此,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到:一是要继续遵照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凡是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得申领进人编制卡进人。有空编的单位申领进人编制卡时,除特需专业人才,在市内调整仍难以解决、唯有从市外调动的情况外,原则上只能从市内调动,且不得申报调动新录用(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录用(聘用)单位未满试用期的,新录用(聘用)到乡(镇)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录用(聘用)不满协议服务期的人员。二是除上级对应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工作需要调整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外,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新增调整单位机构、核定机构级别和编制,更不能私自增设。同时也不得向组织部门申请新增领导职数,严禁部门“条条干预”机构编制工作。三是各单位要结合绩效考核分配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管理,同时,要转变思想站位,建制度立规矩,想办法用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一岗双责、一岗多责”的要求,充分调动单位职级干部工作动力,提高现有编制的使用效益,实现资源使用最大化。四是对工作要求把关不严格,出现问题的单位,将由市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五是在年底前,省州督查组将到各县(市)开展核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整理好相关资料,随时做好迎检准备。

(四)在乡镇、街道机关空编清理方面。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开展了乡镇(街道)机关空编集中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7个乡镇(街道)总体空编67名。下步我市将根据省有关规定,需要在10月底前,基本补齐乡镇(街道)空缺的行政编制,充实人员力量。市委将在盘活现有编制职数资源上作一些积极的探索,鼓励行政编制超编机关公务员向行政编制空缺的乡镇流动,补齐乡镇空编问题。一是在市级部门逐步推行竞争上岗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核定岗位职责和编制,采取定编定人、竞争上岗的方式,整合干部现有资源,对没有竞聘到岗位的干部,将下沉到乡镇、街道工作。二是在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上下功夫,对市级部门缺乏乡镇、街道工作经历、有发展潜力、有志到乡镇干事创业的干部,将择优选派到乡镇、街道工作,原则上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要有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确保在2020年全市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实现具有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三是综合分析全市乡镇人口、面积、村委会数量、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对乡镇、街道编制、职数作进一步的优化盘活。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惩治“村霸”及慵懒贪滑“四类村官”问题的治本之策,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强化宣传引导,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整治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网络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整治“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面从严、全面整治的高压态势。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认真组织学习整治“村霸”和庸懒滑贪问题村官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着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法制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的要求上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逐条细化量化列举“村霸”和庸懒滑贪村官问题表现特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采取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整治“村霸”和庸懒滑贪村官问题的政策要求,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整治工作。

(二)丰富方式方法,在全面摸底排查上下功夫。各乡镇、街道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摸底排查工作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充分整合纪检、信访、综治、司法、派出所等力量,依据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排查梳理。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发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遍访群众,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逐村收集群众意见和问题线索,分门别类汇总梳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村分析研判,重点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群众上访比较多的村、工作难推进的村、换届不顺利的村、社会治安案件比较多的村,逐一梳理,逐一分析,逐一甄别,综合研判,搞准是否存在“村霸”和宗教黑恶势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庸懒滑贪村官问题。在全面摸底排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的重点村、难点村、后进村,逐一建立整治台账,一村一策提出整治措施,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对没有摸底出“村霸”的乡镇、街道,市委组织部将会同纪检、政法、民政、信访等部门进行综合研判。

(三)精准严厉打击,在依纪依法整治上下功夫。要根据摸底排查和分析研判情况,专题研究,拿出过硬措施,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项整治。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直接包村联系,统筹协调指挥,形成整治合力。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要有针对性的派驻工作组,驻村进行整治。要积极引导党员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村霸”及“四类村官”整治工作要精准掌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严格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确属“村霸”的村(社区)干部,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决不能姑息迁就;对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村(社区)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通过有关程序予以撤换。对确属“村霸”的普通党员群众,要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坚决铲除各种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对庸懒滑贪“四类村官”,要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严肃整治。要对查出的“村霸”和“四类村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适时对党员群众开展警示教育,彰显法治权威,达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健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注重建立完善制度,构建整治“村霸”问题及庸懒滑贪村官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村(社区)“两委”换届经验,严格村(社区)干部人选标准,明确人选资格条件,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从源头上防止“村霸”问题及庸懒滑贪村官问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要建立村(社区)干部人选资格审查机制,乡镇、街道要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查询,一个一个“过筛子”,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将汇同有关部门,逐一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人选的资格条件;要建立严查机制,从严打击利用宗教势力妨碍选举,拉票贿选,黑恶势力、敌对势力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全面推进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岗位职责,界定权力边界,规范工作运行流程。要全面规范“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机制,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要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内容,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遏制“村霸”问题及庸懒滑贪村官问题滋生蔓延。

同志们,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四个专项”清理、推进“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整治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部署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从严治党同谋划、同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严从实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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