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17〕2号)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文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使划定方案更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让广大群众了解其目的意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提出意见建议。可通过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876-2616225)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畜牧渔业科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邮箱:xmyyk2616225@126.com
3.通过书信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到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通信地址:文山市凤凰路政务大楼五楼,邮政编码:663099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附件:《文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