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文山州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2018年第三次活禽交易市场流感病原学监测出阳性禽处置的通知》(文防指字〔2018〕1号)要求,为做好防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时关闭城区部分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范围:河滨、城南、恒丰、下沙坝、阳光5个活禽交易市场。
二、关闭时间:从2018年3月17日起,至通过清洗、消毒并进行环境采样监测,且连续3天未检出A型流感阳性方可复市,具体复市时间以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准。逾期未关闭或停止营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关闭后的活禽交易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市场家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由市场管理业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对市场中禽类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市农科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四、关闭城区5家活禽交易市场、暂停市场内活禽交易。具体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五、对散布谣言、哄抬物价等破坏防疫环境、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