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设立文山城区回族幼儿园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文山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2017年,文山城区市属幼儿园共55所(其中公办1所,民办54所),在园幼儿15516人(其中公办916人,民办14600人),教职工1697人(其中公办65人,民办1632人)。
一、关于新建回族幼儿园建议的办理情况。经统计,城区共有在园回族幼儿180人,共分布在州幼、城北、小伶童等26所幼儿园,根据文山市人口规模测算,预计城区回族适龄幼儿在300人左右。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的规定,目前城区回族适龄幼儿已满足其要求,下步,结合实际情况,文山市将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的12所幼儿园中选取1所作为回族幼儿园规划建设。但是规划建设公立幼儿园手续较为繁杂,短期内无法解决回族适龄儿童入围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文山市将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回族幼儿园的建设和经营,并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参与文山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关于在永和大酒店设立回族民办幼儿园建议的办理情况。经实地核查,该酒店距小太阳幼儿园和小伶童幼儿分别为200米和370米左右,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幼儿园在400米范围内不重复审批设置的要求,但考虑其办园的特殊性,其酒店硬件及选址符合设立民办回族幼儿园,文山市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该选址规划建设民办回族幼儿园。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