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引导制定村规民约遏制农村大操大办“红白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措施,将严禁大操大办纳入考核范畴。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十提倡十反对”倡议宣传普及的通知》,明确市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要求对 “讲文明树新风,十提倡十反对”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每天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并在2017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与市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要求制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将严禁大操大办事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对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及村委会(社区)干部举办“红白事”进行监管。
二、积极倡导,规范约束村民行为。一是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规范守则的通知》,重点围绕公共事务管理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基本要求进行规范,并将“红白事”纳入村规民约修订的重点,经过修改完善的村规民约,张贴到全市各村显眼处,确保村规民约人人知晓、人人遵守。2017年以来,全市共修订了420余份村规民约,制作了5万份村规民约小册子进行宣传,农村举办“红白事”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目前,文山市共成立红白理事会980余个,对规范约束村民行动,大力提倡喜事小办、丧事简办,推动民风民俗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感谢你们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