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有万代表:
你在文山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击割害松脂行为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松林的经济价值,2005年11月,红旗林场与文山兴顺松香厂签订采脂协议(期限10年),在辖区清水塘林区开展采脂试点工作,在采脂过程中,红旗林场安排技术人员,监督采脂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采脂操作技术规程进行科学采脂。经实地调查,未发现因采脂原因而导致树木死亡的现象发生。通过试点证明,只要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规程,认真操作,监管到位,是不会造成破坏的。而且,红旗林场采脂收入已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更新造林工程。今后,我局将要求红旗林场不得扩大采脂试点范围,协议期满后立即停止采脂。
至于建议中反映因采脂原因致使松树不同程度慢慢死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通过调查,导致红旗林场部分松树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红旗林场松林属上世纪60年代种植的人工林,林种主要是云南松和思矛松,至今已有近50年树龄,由于树龄老化,土壤瘠薄,林木抗病能力差,易发生病虫害,自1998年以来,已在大以古林区,东山林区、清水塘林区已发现部分松林不同程度地遭受到号称“森林癌症”的松小蠹虫的危害,部分松林因虫的危害而死亡。2007年以来,林业森防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松小蠹虫治理工作,采取伐除蠹害木和药物熏蒸等方式进行治理,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难以彻底根除虫害。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给我县的林业建设多提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扎实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文山县林业事业的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林业局212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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