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自贤、胡维俊、王朝玉、高万洪、黄安平代表:
你们在文山县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小明湖自然村田间灌溉次沟建设》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小明湖自然村田间灌溉次沟建设》的建议于2008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项目在你们村实施,工程于2009年11月6日动工,至2010年5月5日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共建成机耕路1条2060米,主灌沟3条7385.6米,改善灌溉面积3200亩,工程项目投资153.5万元。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农业局214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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