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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218次   资料来源:

文市政办发〔20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健康扶贫重点任务落实,提高工作成效,打通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省、州健康扶贫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95%;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满意度达95%”,为做好省、州迎检工作,现就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组建健康扶贫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市属各部门的“挂包帮、转走访”人员负责对各自挂钩贫困户的政策宣传。

三、对基层干部开展康扶贫政策调查问卷或考试,确保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对困难群众电话调查问卷,确保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四、请各乡镇、街道于2018年1月19日17:00前将乡村两级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组织健康扶贫政策培训的签到表、照片及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情况、活动照片等上报市健康扶贫保障处办公室(联系人:刘玲利,电话:2126011,邮箱:417343821@qq.com),逾期未报送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文山市健康扶贫宣传政策

2.文山市基层干部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调查问卷

3.2017年度健康扶贫电话调查问卷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附件1

文山市健康扶贫宣传政策

一、健康扶贫对象

文山市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工作目标

建立“四重保障”,实现“九个确保”。

(一)“四重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病兜底保障。

(二)“九个确保”:

1.确保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2.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

3.确保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

4.确保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

5.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

6.确保医疗救助全覆盖;

7.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

8.确保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78元);

9.确保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全市14个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四重保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由政府财政补助。

2.落实基本医保倾斜政策。

(1)门诊待遇倾斜:免交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对高血压等28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

(2)住院待遇倾斜: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免交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乡级95%、市级85%、州级和省级70%。

(3)扩大保障范围:扩大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

3.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至3000元,年度报销限额由20万提高至30万元。将保障范围扩大到25种疾病。

4.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符合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到90%的可通过医疗救助报销补足。

5.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年度支付部分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民政进行兜底保障。

6.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市辖区内22个定点医院,对9类15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确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山凯鸿精神病院。)

7.鼓励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负担重的问题。组建文山市医疗联合体,市级医生到乡镇为您看病。探索实施开展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

(二)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1.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2.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3.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免缴签约服务费。免费发放健康卡,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附件2

文山市基层干部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调查问卷

一、请说一下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当中的“四重保障”措施。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医保)。

(二)大病保险。

(三)医疗救助。

(四)医疗费用兜底保障。

二、文山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省、州、市级财政各承担百分之多少?

省60%;州10%;市级30%。

三、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省、州、市级财政各承担百分之多少?

省40%;州10%;市级50%。

四、文山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和省、市医院的报销比率是多少?

乡镇卫生院95%;市级医院85%;省、州医院70%。

五、文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是多少,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多少?

取消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

六、2017年文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的标准是什么?

(一)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由市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补偿到90%;

(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78元)的,超过部分由市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七、请解释一下市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二)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八、请说一下30条措施中村卫生标准化建设的房屋面积和村医配备标准。

(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二)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九、肺结核、慢性病管理

(一)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三)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十、28种疾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28种疾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80%。

(二)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是90%。

附件3

2017年度健康扶贫电话调查问卷

1.您家是否知道政府开展了健康扶贫工作?是否获得了健康扶贫方面的帮扶?①是;②否。若是,获得了哪些帮扶?(可多选)①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②大病保险补偿;③医疗救助;④政府兜底保障;⑤商业补充保险;⑥社会爱心救助。参加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或医保),保费自己交了多少?________政府补贴了多少?________

2.您家大病病人2017年看病总的医疗费用是多少?_______其中您家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多少?_______最近一次住院总的医疗费用是多少?_______其中您家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多少?_______

3.是否已有村医与您或家人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①是;②否。村医是否已对您或家人提供过签约服务?①是;②否。若是,一年服务了几次?________

4.您或家人今年住院有没有交押金?①没交;②交了。您在医院看病是否是一站式报销?(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其他报销)①有;②没有

5.您对当地的健康扶贫工作满意吗?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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