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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作者:  点击数:161次   资料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市政办发〔2017〕4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文山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自2012年底以来,文山市通过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已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营造了慢性病预防控制的有利环境,并于2016年10月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审评验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当地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文山建设。

(二)具体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营造建设健康生产生活场所,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内容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7个方面,总分值300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政策完善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3)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相关部门的日常联合督导。多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良好。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5年内达到40%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餐厅/酒店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每类增加3个以上。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至2018年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小屋等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以上,以后逐年增加。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5年内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社区、村委会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自助式健康监测点覆盖率30%以上(复审时达4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新建社区覆盖率大于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低于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不低于40%。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健身竞赛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相关政策。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戒烟门诊,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成人吸烟率低于25%,并实现逐年下降。

(三)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2)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组织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通过多渠道广泛开展全民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

(2)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3)各社区、乡镇均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社区、乡镇每年组织举办健康讲座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慢性病相关课程不少于6学时。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0%,健康素养水平达20%。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建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等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乡镇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或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2.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并提供相应服务。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加强高危人群登记及健康管理。

3.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5岁以上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率及控制率,确保两个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5.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开展社区“健康口腔”活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为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6.建立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7.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8.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国家级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种类占基层总用药种类的30%及以上。

9.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0.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医疗机构向有关机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

(六)监测评估

1.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州、市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的互联互通。

2.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3.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并将结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

制定出台全市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建设启动会,分解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

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部门、本街道、本乡镇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进一步落实联络员制,各成员单位要确保联络员的稳定,有变更的,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创建材料由联络员收集整理,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含电子版),汇总上报市卫计局疾病预防与卫生应急科(联系人:陈永桃,电话:2146033,QQ群号61784562),上报材料各单位留存一份备查。

(二)自查阶段(2019年2月底前)

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街道、乡镇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创建工作报告。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缺补漏。

(三)迎检阶段(2019年3月起)

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再次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邀请省级、国家级评估验收组来我市检查验收,力争2019年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文山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督查制度。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龚 卿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玉娥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刘 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蒋 捷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 刚 市政府办主任

苏有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毅 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向 涛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邦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光耀 市教育局局长

郭光才 市民政局局长

金 梅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婵 市统计局局长

骆玉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忠绍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局长

邱昌海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卓秉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英科 市残联理事长

李 刚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 铭 团市委书记

熊 燕 市妇联主席

彭 强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唐俊洪 新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相山 开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桂秀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能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府办:牵头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会。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协调州、市级媒体开展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对外宣传工作。要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联合市卫计局,结合宣传日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市文明办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健身竞赛、工间操,促进慢性病早诊早治。

市卫计局: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协助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活动等。

市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市民政局:负责为因慢性病致贫的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配合做好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

市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落实慢病防控配套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市公安局: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市辖区内居民总户籍数、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死亡注销户口情况等资料;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按年度收集辖区内居民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全市人口人均期望寿命统计等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提供文山市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资料,制定、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相关政策,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

市文广体旅局:负责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群众健身活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所,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做好市级媒体对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并参与规划、建设合适的公园、步道等场地,用于健康公园、步道、健康一条街等全民健身支持性环境建设;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落实禁止户外烟草广告政策,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及健康一条街等建设,负责禁止烟草广告政策的落实,负责督促全市各药店设立健康自助检测点,免费为居民提供血压、体重、腰围测量服务;引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或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团市委: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配合市卫计局、市文广体旅局、各街道、乡镇及部门做好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定期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负责全市企业工间操制度的落实。

市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讲和教育。

市红十字会:负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及职工医疗救护培训等。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本辖区综合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各社区(村)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建设社区宣传栏、社区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建立群众性健身团体,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成立本级的慢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将慢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慢性病防控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同时做好工作人员培训。辖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并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创建无烟单位等慢病防控工作。

(三)经费保障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

(四)队伍保障

市疾控中心设独立的慢性病防治科,市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各不少于4次/年、业务培训各不少于2次/年。

(五)强化督导评估

市创建办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市慢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街道、乡镇年度绩效考核。

(六)建立激励机制

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部门、街道、乡镇及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对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影响最终创建结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文山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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