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砚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重点项目,是滇南、滇东南经广西出海的运输大通道和大动脉。加快蒙文砚高速公路建设,对于改善我市交通与投资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项目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但是部分非施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并通行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正常施工,给工程施工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蒙文砚高速公路途经文山境内的薄竹镇、马塘镇、卧龙街道、东山乡均在保障施工范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妨碍工程施工。
三、蒙文砚高速公路正式建成通车前,任何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所有途经施工路段的车辆、行人必须服从路政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四、禁止沿线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恢复施工单位已弃用的施工便道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并通行。
五、对因驾乘人员或无关人员不遵守规定擅自闯入施工现场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对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具体问题,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正常渠道向当地政府或项目建设指挥部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聚众闹事、干扰、阻挠正常施工。
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和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域内S210、S260、G323道路的维护和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优化高速公路施工环境。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