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治惰 正风除弊 文山市启动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市委召回办信息(2016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作者:市委召回办  点击数:391次   资料来源:市委召回办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整治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浮”等问题的落实。文山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和《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13日下午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文山市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适用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参照执行。召回适用的情形为19类,重点是:对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追究、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关注点的监督、对广大党员干部在敢于担当方面的考量、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动的督查。

按照干部召回核心在于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于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按照“严”和“实”的标准,着力解决好部分党员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切实以善为、敢为、能为来树立形象,推动工作的目标要求。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将采取集中教育、实践锻炼、综合评定、组织调整与处理四种措施进行管理。通过实行干部召回制度,亮剑治惰、正风除弊,让不胜任现职干部失“面子”、换“脑子”、腾“位子”,树立正确导向,着力营造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精神状态,以及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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