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文山市三措施抓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一是做好取消和承接。根据省、州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职权项目,及时对照法律、地方性法规修改取消项目和上级下放承接项目,对行政职权项目进行了调整,共取消行政审批36项(行政许可29项、行政收费1项、其他职权2项、内部审批4项),承接州级行政职权24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1项、内部审批1项)。
二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根据行政审批项目变动情况,及时清理更新,更新后全市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由2015年的7342项,变更为现在的7339项,减少3项;对应的责任事项由2015年55468项,变更为现在的55411项,减少57项;追责情形由2015年的48024项,变更为现在的47949项,减少75项。
三是做好公布接受监督。更新后的权责除报市政府行文通知外,还及时在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权责清单专栏中进行了公布,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