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编办〔2017〕32号)转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对应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工作。对于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明确取消的,立即停止实施,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清理,及时调整与取消事项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审批条件中涉及取消事项的,要及时取消,并对相应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调整,同时要做好本系统业务指导下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取消职业资格工作。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落实纳入督查范围,对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发现仍在实施或变相实施的,将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具体落实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编办〔2017〕31号)
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