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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文件的通知 文市审改办发〔2017〕1号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7日  作者:  点击数:21次   资料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号)转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行政许可项目的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对应承接,及时纳入部门职责履行;对履行有困难的,要主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争取上级的指导和帮助,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应用、工作流程等业务培训和学习,确保承接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涉及部门(单位)要将对应取消和承接的行政许可项目报市审改办备案。同时,要做好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并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文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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