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文政发〔2016〕6号)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13项行政职权(其中:取消行政许可8项、取消内部审批2项、调整行政许可为行政确认3项)。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请市级目录管理单位根据调整结果,认真做好《文山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修改、公布工作。
附件:文山市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职权项目目录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