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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四严格强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8日  作者:  点击数:5次   资料来源:市财政局
为保障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经过反复查实核对,近日,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拨付全市40所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共93907名在校学生春季学期公用经费2277.385万元。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提出了四条强化监管措施。

严格审核经费拨付人数及标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付严格按照《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计数的通知》,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及时按文件要求统计各学校学生人数,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测算分配和拨付。严格落实国家补助政策,切实减轻非公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家庭负担。各民办学校要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补助标准减免对学生的收费,要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非公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身上,切实减轻其家庭负担。严格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各农村学校要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的规定,扎实做好各村完小公用经费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公用经费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各村完小。严格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监管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市纪委、财政、教育和审计等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违纪违法违规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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