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
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1)拟定地方税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9)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初预算
文山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年初批复一般公共预算总额为26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2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3.9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增资形成;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
三、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一季度累计执行总数54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执行数5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13.21万元的20.21%,较上年同期增加19.17万元,增涨了3.77%,增涨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工资晋升。
项目支出执行数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0万元的21.99%,较上年同期减少了0.41万元,下降2.59%,下降原因主要是今年下达的项目预算与上年持平,执行按进度进行。
文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