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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作者:  点击数:24次   资料来源:市国税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坚持依法治税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持续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意义重大而深远。按照《文山州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关于印发〈2017年依法行政暨政策法规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国税法便函2017〔1〕号)、《文山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山州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文国税发〔2017〕3号)的工作要求,文山市国税局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治制度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全年共组织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过会前自学和领学方式,学习了《宪法》、《保密法》相关规定、《网络安全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文件、《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证据指引》、《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等内容。听取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情况、2017年税收执法督察和疑点核查工作,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汇报。

2.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实施办法(试行)》,将学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年党组集中学法1次,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税务干部法治讲座2次,以案释法讲座2次,思想政治教育暨廉洁警示教育会议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路线,提高干部依法治税能力。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及“云南国税网校”的推广应用,组织全体干部在线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认真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并上报学习总结和个人心得体会。

(二)夯实税收法治建设基础

3.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和整改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三是对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政务网及办税服务厅进行对外公布,公布清单实时更新完整、法律依据准确无误。四是及时做好许可“双公示”公布工作,做到审批时限“零超时”。五是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4.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一是公告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行政处罚权力清单3类8项;二是在“文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布税务系统7项许可事项及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的宣传力度,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5.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清理的方式进行,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参照上级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按照文件要求的清理原则和清理标准,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共清理转发文件1件,为全文失效废止。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认真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权基准(试行)》的公告,尽最大限度避免对同一性质且情节基本相同的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幅度畸轻畸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处罚低于或高于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的一律须经过处罚部门集体讨论后报上级法规部门备案。

7.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2017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结案件25户,其中21户为上年结转,4户为本年提请,案件涉及偷税、虚开发票。

(四)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8.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和疑点核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组织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定印发《文山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任务分解制度、工作周报制度、工作监控制度、工作分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调阅资料,查询数据,核实疑点,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围绕“四坚决一落实一整改”六项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对账销号,按时上报工作资料。充分利用信息化疑点核查方式,核实疑点476条,疑点排除471条,疑点成立5条,涉及发现问题2个,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执法督察及疑点核查工作。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文山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把控问题整改关,深抓一层,细抓一层,建立整改台账,规范征管措施,避免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提,提而不改,改而不彻。省局下发疑点中文山市涉及67条,经核实疑点成立65条,过错已整改27条,因税款已入库或会产生欠款无法整改38条。三是做好迎接州局延伸县局督察工作,发现问题10类,均已整改完毕,通过督察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最大程度发挥了督察促进征管质效的作用。

9.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活动认真学习《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讨论《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执法过错追究,根据大督察、日常执法督察、疑点核查、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过错,严格追究责任,给予批评教育203人次。有力的纠正了执法疏漏,为提升税收执法水平,排查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10.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围绕基本制度、管理制度、专项制度、问答录、内部控制指引、税收征管重点风险防范指引等,利用中国税务报和总局网站“内控之窗”组织开展学习,下发税务总局内控课件,进一步吃透精神,树立内控理念。开展内部控制培训,组织开展内控知识测试,对税务干部的内控水平进行测试评价,检验学习教育成果,杜绝学习走过场,确保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干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部门主动进入角色,积极作为,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稳步推进内控建设。三是对现有内控机制制度全面梳理,对涉及的各类风险事项或内控控制薄弱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并提出应对措施,围绕“两权”运行中的风险点,加强流程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行政权力不错位、不缺位,干部不出事、少出事。

(五)建立依法决策体制

11.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和依法决策的作用,2017年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5件,按照《关于明确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绩效考评指标考评标准的函》及时上报办件详单。二是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7〕244号)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国税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国税发〔2017〕169号)要求,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印发《文山市国家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辅助决策、处理涉税法律案件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大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1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文山市委宣传部 文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山州国家税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研究制定了《文山市国家税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时期文山市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两个规划,认真开展落实,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年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税工作有效推进。

13.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四月税法宣传月、宪法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妇女节、雷锋纪念日、建党节等重要节日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及党的法规,全年集中上街宣传法律6次。日常征管中,面对主管对象开展税收法律培训6次,开展纳税人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活动1次,税企座谈会3次,持续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题的各项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精准扶贫,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次,创新宣传方式,拍摄宣传视频1个,开展营改增调查问卷1次,参加优化服务知识竞赛1次。

14.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定《文山市国家税务局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建立以案释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2017年选编6篇典型案例上报市普法办、选编1篇税收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州局,内容包含偷税、虚开发票、职务犯罪等。上半年开展1次以案释法筑牢廉政网,开展1次纳税人以案释法讲座,不断加强各部门典型案例日学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亮点不突出,未进入推荐名额。二是公职律师人员较少,且法律知识累积不足、税务技能掌握不够、从税工作时间较短、缺乏实战经验,法律技能实践不足,法律顾问执业时间较短,参与案件复议、诉讼与其他法律业务机会较少,法律服务办理存在经验薄弱的现象。三是存在办理税务行政许可、违法违章案件时,使用相关文书、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落实依法治税和执法督察各项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落实。二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落实“双普法”工作要求。三是继续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四是结合绩效管理,由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会同绩效管理部门编制相关绩效指标,将内控机制建设统一纳入绩效指标体系,对各部门建立、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是扎实做好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好日常学法和专题法治培训。六是继续落实处罚裁量基准和证据指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七是开展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八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特此报告。

文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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