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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审批指南(完整版)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0日  作者:  点击数:91次   资料来源:

建设经营性公墓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市民政局

2017830日发布

 

 

 

 


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文山市行政区域从事经营性公墓许可证的经营申请。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公墓的建立应当坚持节约用地和移风易俗的原则。

三、批准条件

(一)予以批准条件

属文山市辖区内的个人或单位。公墓应当建立在荒山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

(二)不予以批准条件

下列范围内的荒山、瘠地不得建立公墓:

1.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

2.水库、湖泊、河流附近;

3.铁路和国道、省道及其他干线公路两侧。

、受理地点

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交通方式:可乘座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站、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即到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

经营性公墓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变更

1

个人或单位建立经营性公墓的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

1份

2

申请人的资质证明

原件

纸质

1份

3

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

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原件

纸质

1份

4

可行性报告

原件

纸质

1份

5

其它材料

原件

纸质

1份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六、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八、审批结果

经营性公墓经营许可证。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可选要素,包括共同审批部门、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

(二)前置审批

可选要素,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机关、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

十、中介服务

可选要素,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办理时限、收费及标准

十一、资质资格

可选要素,包括企业经营资质/个人职业资格证照名称、实施依据、颁发部门

十二、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市政务报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

市民政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审核申请,对申请符合要求的60个工作日审批。对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十三、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2136228。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文山市政务报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电话投诉:(0876)21362280876)3037968。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名称:文山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文山市凤凰路文山市政协三楼;邮政编码:663000。

十四、附件

1.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附件1

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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