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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文卫医公2018第4号)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1日  作者:  点击数:7次   资料来源:文山市卫计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

(文卫医公2018第4号)

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陈大艳新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医疗美容诊所

级 别:无

名 称:文山大艳医疗美容诊所

诊疗科目:美容外科(头颈部)

观察床:2张

设置地点:文山市开化镇下沙坝阳光小区

负 责 人:陈大艳

审查情况:经现场审核,机构选址地符合《文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电话:2612172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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