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曾照东新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一级职业病防治所
级别:无
名称:文山东健职业病防治所
诊疗科目:职业病科: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及其他专业、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健康监护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专业
床位:10张
设置地点:文山市建设路278号
法定代表人:曾照东
负责人:杨树兴
审查情况:经现场审核,机构选址地符合《文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电话:2612172
文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2日